国家林业局专家验收组评估验收安徽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
2014年4月17—18日,国家林业局湿地中心处长闫晓红率队评估验收安徽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安徽省林业厅湿地保护中心主任顾长明、市林业局局长汪欣、总工徐保江,区领导方文辉、程绍毅、黄德顺及区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验收汇报。
专家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G3太平湖高速下站口文化墙及湿地标识建筑、湿地保育区、科普教育区、水土保持林建设、检测点、河口治理和生态修复、鸟类栖息地情况,深入了解了滨湖带治理、村庄污水治理及湿地周边美好乡村建设情况,查看了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湿地公园入口基础设施、游客管理和标识标牌、水质监测船、垃圾清理船、滨湖消落带生态治理实验区,湿地科教馆相关体验馆及太平湖污水处理站。
专家组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查资料、观看汇报片、质询讨论后,一致认为,黄山区委、政府高度重视,保护措施得力,湿地公园建设原则在太平湖湿地公园得到充分体现,湿地公园成效显著。专家组指出,黄山区下一步要继续加强湿地公园能力建设,提高湿地公园标准,营造湿地公园氛围,加强科研监测体系建设,探索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新模式,重新编制后期规划,推动湿地公园进一步建设。
区长方文辉表示,黄山区将按照专家组意见要求,进行专题研究,在严格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下,探索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成功模式,努力打造在全国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湿地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