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开展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质量及进展情况督查
黄山区开展太平湖“国家重点支持专项”项目质量暨进展情况督查
5月21日,黄山区副区长、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副组长陈佑隆带领区纪检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住建委、环保局、财政局、审计局、招管局等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质量监督组、督查考核组成员,对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2012、2013年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项目业主单位能够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监理单位人员持证到岗,工程质量基本合格,总体工程进度达到时序要求。但仍有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如甘棠镇的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一期工程、乌石镇的太平湖湿地生态保护工程、龙门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等项目。
陈佑隆要求,各项目业主必须按照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推进会的要求,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使项目早日发挥效益。